8月26日下午,省科协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方胜昔主持会议,省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省科技社团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方乐教授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辅导报告。方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四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深刻解读。辅导报告深入浅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科协系统党员干部更加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会议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科协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抓好法制法规学习月活动,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和省科协领导干部应知应会个性专业清单,深化对涉及科技、人才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主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际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科协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更好地履行好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职责,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