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全省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省科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23年省科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拔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资助对象2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人资助2万元人民币,资金由相关学会提供,鼓励资助对象工作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培养时间为2年。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省建设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做表率,牢记“国之大者”,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江苏省科协所属相关学会会员;
(三)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科研水平和技术能力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六)积极参与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培训、省城乡建设领域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三、申报推荐程序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学会提出申请,提交《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人工作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申报托举工程,并对其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把关,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学会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人选公示,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科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省科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
四、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支出。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人
登录“江苏公众科技网”(//www.mqpmops.com/)的申请申报入口,进入“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板块,自行注册,填写“推荐码”(“推荐码”向相关学会申领),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表》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填报的电子材料经系统确认后,不能更改。
候选人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9月13日前报送给相关学会。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须报送的纸质材料有:
1.《项目申报表》一式5份,签字盖章;
2. 附件材料1份(可装订成册),包括:申报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 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二)相关学会
相关学会使用2023年托举工程管理员账号登录申报系统,查收“推荐码”,为申报人提供“推荐码”。评审选出拟资助人选后,须向省科协报送以下材料:
1.《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组织动员、材料审查、评审、公示情况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学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加盖公章;
2.《2023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拟资助人选汇总表》(附件3)1份;
3. 公示结果说明1份,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同时报送省科协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Word电子版以“学会名称+托举工程”命名,同步发送至邮箱:jskxzrb@163.com。
六、联系方式
(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吴德敏
联系电话:(025)51868661 13951652051
寄送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17室
(二)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联 系 人:宋红群 宰 俊
联系电话:(025)83625032 83625037
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2316室
(三)网络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 系 人:范 昶
联系电话:13390909883
附件:1. 相关建设领域的省级学会名单及名额分配
2.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资助培养申报表(样表)
3. 2023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建设领域)拟资助人选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