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的未来在青年”等重要论述,夯实中外科技界青年民心相通的基础,推动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启动实施2024年中国科协邀请外籍青年科技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对外合作渠道和基础,通过学术交流、国际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吸引外籍青年科技人员(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业的全职科研人员,含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促进交流互鉴、合作共赢,不断增进中外青年科技人员的理解、信任和友谊。
二、项目内容
以在华举办的各类国际学术会议为平台,邀请外籍青年科技人员来华参会交流,或专题设计中外青年专题交流活动,邀请外籍青年科技人员参与。聚焦能源、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新材料等全球发展倡议的重点领域,设置青年科技人员共同关注的话题,通过圆桌对话、研讨会、学术论坛、期刊交流等形式,建立未来中外青年科学家开展联合研究及合作的基础。
三、项目设置
1.活动数量: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5场次。
2.经费额度:每个活动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3.项目周期: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
4.申报主体: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全国学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协(简称“省级科协”)。
5.预期成果:
(1)每场次活动邀请来我国境内交流的外籍青年科技人员不少于10人。
(2)每场次活动安排外籍青年科技人员参观我国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不少于1次,文化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
(3)每场次活动国内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5篇,另外在中国科协官网和科协之声英文官网发消息各一篇。
(4)承办单位为全国学会的,应建立开展青年工作的专门机构。
(5)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5分钟的活动视频集锦、10张以上高清照片。
四、申报事项及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
2.鼓励全国学会与省级科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时须附省级科协同意联合申报的文件或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备忘录)。
3.地方有相关配套政策、配套资金、配套文化活动的项目优先支持。
4.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资助或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5.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五、申报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国际合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单位和项目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
3.接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入选单位需与国际合作部完成委托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否则视为放弃。
4.签订合同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发票或中国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六、申报方式及期限
1.2024年3月20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含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mpingshen@163.com及wangmeishun@cast.org.cn。
2.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正式报送,逾期恕不受理(以纸质项目申报书送达时间为准,仅报送无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无效)。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王美舜 010-62013138;朱烨坤 010-68528490
2.材料报送
联系人:张璐 电话:010-87095881 16619757034
邮 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邮寄材料包封外请备注申报项目名称)
3.智慧计财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联系人:周秀红 电话:13260156238
附件2024年中国科协邀请外籍青年科技人员来华交流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