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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 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2022-04-29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中国科协“十大”会议精神,聚焦省科协十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四服务”职责,以提升计划为依托,加强县级科协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基层科协改革效能,着力推进基层科协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内容

1、2022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优秀单位

该项目支持独立建制,设立党组,发展思路明晰、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成效明显、基层组织完善、工作全面发展的县级科协。评选优秀单位20个,原则上每个设区市1-2个。对获评优秀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2、江苏省科协系统“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

该项目旨在评选出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能、实现单项工作创新突破、在全国或江苏有示范引领成效的设区市和县级科协创新创优项目。创新创优项目择优选取,设区市科协评选数为5-8项,县级科协评选数为20项,予以宣传推广。对获得“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的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三、项目要求

1、“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优秀单位:指标体系充分体现2022年省科协重点工作任务,涵盖科协“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能。由5项一级指标、24项二级指标组成。项目指标逐项计分,完成指标要求的,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材料,并按分值赋分。总得分80分以上,方可申报优秀单位。

2、“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分为设区市科协和县级科协两个层面。设区市科协层面是指设区市科协牵头负责、带动县级科协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能的创新创优项目;县级科协层面是指由县级科协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能的创新创优项目。项目在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成效,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的新模式、新经验、新典型;年度内获得中国科协表彰或省科协表彰的重点项目。

四、项目实施

1、制定方案。申报2022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优秀单位的县级科协,依照项目指标要求,研究确定本单位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计划措施,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申报江苏省科协系统“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的设区市科协、县级科协,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的背景、举措和预期成效。

2、立项报备。提出申报2022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优秀单位的县级科协,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纸质形式一式两份及word版电子文档报设区市科协。申报“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的设区市科协或县级科协,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附件4),以纸质形式一式两份及word版电子文档报设区市科协。经设区市科协研究同意后,于4月30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1份及word版电子文档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3、组织实施。设区市、县级科协根据申报项目,认真组织实施。省科协和设区市科协不定期调研了解实施情况,掌握进度,提出改进措施,发现典型,宣传推广好的做法。

4、设区市科协评估推荐。10月31日前,各县级科协向所在设区市科协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设区市科协对照申报的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组织评估,于11月20日前向省科协书面推荐县级科协优秀单位和创新创优项目参评材料,同步报送设区市科协创新创优项目参评材料。各设区市科协推荐县级科协优秀单位不超过3个,创新创优项目每个设区市和县级科协限报1项。

5、省科协组织项目验收。结合年初立项报备情况和设区市科协评估推荐,省科协于12月份组织评审。评选出20个县级科协优秀单位和20项县级科协“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5-8项设区市科协“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评审结果经省科协党组研究确定并公示后,予以宣传表扬及适当经费资助。获评优秀单位的县级科协,不兼得创新创优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是推动县级科协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引导县级科协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四服务”履职能力,巩固强化自身建设。设区市、县级科协“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项目,旨在打造工作品牌、突出工作特色。各设区市科协要高度重视,组织所属县级科协积极参与,加强协调动员,开展工作交流,着力推动所属县级科协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2、注重能力提升。设区市和县级科协要认真对照项目指标,着眼创新发展,密切联系实际,把提升“四服务”履职能力当作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计划措施,不断增强深化科协系统改革的责任和担当。

3、规范监督管理。坚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条件标准和实绩导向。严格资金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做到专款专用。省科协将会同设区市科协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对申报过程中虚报工作业绩或未执行预决算制度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2022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指标

2.2022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优秀单位申报书

3.2022年度县级科协申报江苏省科协系统“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优

   项目申报书

4.2022年度设区市科协申报江苏省科协系统“四服务一加强”创新创

优项目申报书

附件.docx


 

 


作者:陈振
责任编辑: 组人部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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