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各县(市、区)科协: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科协发〔2021〕25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一)“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实施优秀单位
1、评审条件:参加评审的县级科协应当独立建制、设立党组,内部管理规范,发展思路明晰,组织建设有力,创新能力强,服务成效显著,各项工作进步明显,基层组织完善。
2、名额分配:在全省范围内评选20家“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实施优秀单位,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科协所属的县级科协1-2家。
(二)“四服务一加强”单项工作创新案例征集
1、征集对象:县级科协以改革创新理念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能,实现单项工作新突破的创新案例。重点是组织建设方面的案例,特别是创新开展“4+1”工作,有效发挥“四长”作用,以及将“四长”工作融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创新做法等。
2、征集数量:为确保案例质量,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全省评选出不超过30个单项工作创新案例。
二、评审程序
1、县级科协申报。申报优秀单位的县级科协,应是年初由各设区市科协推荐申报,并向省科协完成报备的县级科协。县级科协要对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项目指标”填报《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并按分值予以赋分;填报《资助专项申报书》(附件2)时,要求客观反映工作重点、亮点、创新点,重点反映2021年在提升“四服务一加强”能力上取得的明显进步和创新发展情况;有关推动基层组织建设“4+1”工作、创新开展“四长”活动等内容,要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或相应情况说明材料。优秀单位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单项工作创新案例申报材料在2000字以内。11月1日前,县级科协完成向设区市科协的申报。
2、设区市科协初评推荐。设区市科协对照县级科协申报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要求组织初评。评估结果应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科协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11月20日前。
3、省科协组织评审。省科协组织人事部会同机关相关职能部室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确定项目实施优秀单位20家,创新案例不超过30项。
4、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
1、报送数量:各设区市科协推荐优秀单位不超过3家(应作排序);创新案例每个县级科协限报1项(优秀单位不兼得创新案例)。
2、报送材料:①设区市科协关于推荐优秀单位和创新案例的书面推荐报告1份;②《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表》纸质材料1份;③《资助专项申报书》或《创新案例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上述纸质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Word版本)同步发送至组人部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陈振
电 话:18900677577
电子邮箱:jskxzrb@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东楼105室
附件:1. 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表
2. 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资助专项申报书
3. 2021年度县级科协单项工作创新案例申报书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