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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资格的报告
2021-07-23

省科协十届常委会: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成立于1987年,是依法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省科协是其业务主管单位,支撑单位为东南大学振动中心,学会成立后,团结全省广大振动工程领域科技工作者,践行学会宗旨,积极开展活动,促进了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及技术推广,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就。

目前该学会为第六届理事会,学会法人登记证书2016年到期,已逾期5年未换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检工作,已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多年不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类活动,不能遵守省科协章程,不能完成省科协交办的各项任务,学会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已不能按宗旨发挥应有的作用。省民政厅已来函征求意见拟给予该学会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学会学术部根据学会情况已相继采取指导服务、沟通督促、工作约谈等措施,未能取得成效,相关情况也已向学会支撑单位通报。

鉴于以上情况,依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通则(试行)》(苏科协发〔2017126号)相关规定,经省科协党组研究和省科协第十届常委会学会与学术工作专门委员会省科协十届二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建议给予省振动工程学会撤销省科协团体会员。现提交省科协第十届常委会研究。撤销学会团体会员资格后,省科协将继续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对学会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学会运行。

学会与学术工作专门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关于撤销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资格的报告.pdf


作者:学会与学术工作专门委员会
责任编辑: 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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