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十届常委会: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学会是由江苏省从事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开发、利用的科技工作者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加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可再生能源学术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学会成立于2019年11月,理事长为东南大学太阳能中心王军副主任,支撑单位是东南大学。
该学会第一届理事会有理事63名,常务理事21名,设有3人的监事会,理事长兼任法定代表人,2020年6月,省民政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省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目前共有个人会员1200名。该学会秘书处现有支撑单位提供的固定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秘书长为专职,学会2020年度收入42万元。学会成立了理事会党建工作小组,由理事长王军任组长,正在积极创造条件成立秘书处党支部。
该学会虽成立时间不长,但积极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业务活动开展较为规范。学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已建立起氢能、光伏、地热等9个专业委员会;积极繁荣学术交流,参与承办第六届长三角国际新能源会议;注重科技服务,对接华能、日出东方等行业代表性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服务;强化服务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为会员提供直接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学会运作和有序发展,凝聚服务会员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该学会于2021年5月14日向省科协提出加入团体会员申请。
批准加入后,该学会将持续严格遵守省科协《章程》,执行省科协各项决议,积极承担和完成省科协交办的各项任务,学会将积极发挥自身作用,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与省科协所属其他学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学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治理方式,不断提升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把学会建设成为组织构架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能力突出,发展充满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通则(试行)》(苏科协发〔2017〕126号)第二章第二节“加入团体会员”的要求,经省科协党组会研究和省科协第十届常委会学会与学术工作专门委员会、省科协十届二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省可再生能源学会符合加入省科协团体会员条件,建议接纳该会为省科协团体会员,现提交省科协十届常委会研究。
学会与学术工作专门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6、关于省可再生能源学会加入省科协团体会员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