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兴镇党委,你单位报来的巡察整改方案没有结合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政治站位不高……建议再行研究重新拟定整改方案。”
“南渡镇党委,你单位报来的问责清单偏轻偏软,并且没有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建议再行研究重新拟定整改方案。”
这是江苏省溧阳市委巡察办按照该市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行巡察整改“五字诀工作法”的通知》的要求对该市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巡察整改方案提出的针对性建议。
为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精准整改、全面整改,该市推出了巡察整改“五字诀工作法”。梳理问题求“全”。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和常州巡察以及市委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全面查摆本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求“准”。被巡察党组织在制定整改措施时要做到“因案施策”“精准施策”,切实提高整改措施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系统性,确保整改措施既管当前又谋长远,既能治标又要治本,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整改问责求“严”。被巡察党组织要根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以及相关责任领导,按照严肃问责的要求经集体研究后,列出问责清单,明确问责事项、问责类型、问责人等内容报市委巡察机构审核把关。尤其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展问责谈话,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整改成效求“实”。明确被巡视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落脚点,把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作为工作目标,紧盯个性问题,扭住共性问题,倒逼深化改革,推动建章立制,狠抓制度执行,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已整改到位的,要立足“刚性”,防止“死灰复燃”;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重点“攻克”,防止“功亏一篑”。整改督查求“真”。建立“党组织负责人抓总、分管领导抓面、责任人抓点”自督自查机制,成立市委巡察若干督查组,明确集中整改阶段由市委巡察机构负责督查,持续整改阶段由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负责督查,同时建立整改情况“回头看”制度,通过再监督、再检查,不断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