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巡察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领导小组领导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体谋划,突出政治巡察,紧跟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部署,反复研究确定被巡察单位和巡察任务,并报区委批示。建立书记专题会和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把关巡察方向,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严格把关巡察组长、副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配强“领头雁”,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巡察组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巡察组长负责制,围绕巡察任务,彻底摸排问题,出现“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没报告”的情况,将一追到底,严肃问责。严格纪律要求,制定巡察干部“十不准”工作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递交“军令状”,对跑风漏气、以巡谋私的,刀刃向内,绝不姑息,从严处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巡察组政治责任,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对既知既改、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令。对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的问题,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反馈,强化整改落实。对整改报告、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制度清单内容不严不实、避重就轻的坚决退回。建立整改督查、整改通报制度,通过党内文件、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实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