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创新和科技兴军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把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军民融合创新体系。
明确军民融合创新的战略导向。做好加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把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国防军事改革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摆在军民融合的核心位置。确定一批融合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特别要突出加速新型战斗力生成、形成非对称竞争对抗优势、整体军事实力弯道超车的新型重点领域。出台推进融合创新攻关具体举措,真正实现规划一体化,全创新链、全方位融合,一张蓝图协同实施。
改革军民融合创新的管理体制。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在领导和管理体制上确保统筹谋划、统筹决策、统筹资源利用和创新实施。要建立军民融合创新的国家宏观管理体制,加强军民科技融合创新的统筹协调,加强在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科技经费(包括基建费用)的预算编制、科技计划及重大项目实施的协调等多环节的融合,实现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创新资源的统筹利用、研发及产业化的协同衔接。
促进全创新链的军民科技融合。从创意提出、基础研究到产品和系统研制生产再到应用形成战斗力的全创新过程的融合,才是军民融合创新的本质要求。要加强军事需求研究和军事科技发展预测,建立更开放的创意创新方案征求机制,加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等对军民融合研究项目的支持。军队主导的国防科研专项,要更加开放、广泛地吸纳民口科研机构和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参与,鼓励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和各类科技企业主导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装备系统的集成创新。
健全军民融合创新的各层级研究开发体系。以各类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为平台,形成“主导性创新基地+网络”的军民融合研发和产业化体系,建立起灵活高效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把军民融合创新作为建立国家实验室的重要使命导向,在太空、海洋、网络、智能科技等军民融合重点领域优先着手建立国家实验室。扩大和提升国防重点实验室的规模和水平,使之成为军事科技创新为主导、军民融合创新的骨干基地。选择相关科研机构,引导支持其增加军民融合创新的比重,以任务承接等方式鼓励支持其从事军民融合创新工作。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中扩大军民融合创新高端人才的比例,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军民融合创新基地,支持建立军民融合的创新创业平台。
出台一批有效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的政策举措。把改革推动、政策激励、法规保障作为军民融合创新的有效手段,列入军民融合政策法规和改革举措的重点。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加强国家安全观教育和国防军事知识普及,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两弹一星”精神,在部队加强科普教育,提高广大官兵的科学素质,增强军民融合创新的思想共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