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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17-08-11

财税字〔1998〕118号

 

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院士的关心和爱护,对依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通知》(国发〔1998〕8号)的规定,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l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


来源:中国科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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