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国科协与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科协发计字〔2015〕2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企业科协的主要任务、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方法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为推动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和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意见》指出,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举措,是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发挥企业和科技社团各自优势。新时期国有企业科协的主要任务将围绕深化“讲理想、比创新、比贡献”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搭建创新平台,开放科普资源,广交科技人才等方面开展。
《意见》强调,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要坚持模式创新,要坚持以活动促进组织建设,要坚持科协工作联系点制度,要坚持典型示范带动。
《意见》要求,各级科协应加强对企业科协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研究探索不同类型企业的科协组织体制机制。各级国资委将主要推动所监管企业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企业科协开展工作。国有企业自身要重视和支持科协工作,支持科协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为企业科协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和场所。企业科协要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附件:中国科协 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