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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科技社团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2016-10-13

按照中央和省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科技社团党的建设,真正发挥党建强会的作用,形成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学会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有效推动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任务的落实,有力保证科协事业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制定中共江苏省科技社团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省科技社团党委所属党支部。

二、考核时间

每年年底。

三、考核方式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标准化考核累计总分90分,重点工作专项加分10分。标准化考核,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加分项目,即支部工作有思路、善创新,取得了一定经验和特色做法的增加相应分数。二是扣分项目,即按照《党章》要求,未完成相应“规定动作”的,扣除相应分数。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由科技社团党委会同省科协监察室、学会学术部、组织人事部组成考核小组,在各支部对照标准自查打分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各种原始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综合评出各支部的最终得分。

四、考核内容

1. 党支部班子建设。

2. 党支部工作机制。

3. 党支部台账资料。

4. 党支部日常工作。

5. 重点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

1. 党支部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 连续两年评为考核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优先作为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对象报省科技社团党委会议审定。

3. 连续两年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党支部,优先考虑当年给予发展新党员指标。

4. 连续两年评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党支部,取消参评优秀党支部资格。

5. 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支部,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成3个月内进行整改,并重新考核。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报省科技社团党委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问责,并取消党支部书记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的资格。

6. 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年度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不得评为当年度综合示范学会一等奖;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年度考核达不到良好等次的,不得评为当年度综合示范学会。

六、附则

1. 省科技社团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2. 推动2016年年底前所有综合示范学会成立党支部。

3. 本考核办法于2017年年底前正式实施。

4.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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