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否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9
房屋买卖和物业服务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问题,而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不能要求物业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